法律咨询记录
  • 唐琳君
    依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发放工资的日期,但是约定了应当按月支付,如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应该按时、足额支付。但是发放工资的日期应当载明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若有调整应当提前通知,签署补充协议,变更工资的发放日期。
    2021.05.20
  • 唐琳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所以你要问问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021.01.18
  • 唐琳君
    您好,报警处理的话由警察去查监控,警察不让查监控,您对警察的处理不满的话,是可以直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020.10.23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唐琳君
  • 执业律所: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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